法庭:持刀闖高院案 9‧10判決

【本報訊】中年裝修男工多年前因民事控告警務處,被判敗訴後疑遷怒法官,去年十月涉嫌持菜刀闖進高院法庭內,向曾判他敗訴的法官陳嘉信拍抬大叫「我斬死你」,並聲言要法官陪死。涉案五十三歲被告余祖林在區院受審後,早前被裁定刑事恐嚇、刑事毀壞及管有攻擊武器共三罪表證成立。在控方昨日重召法官陳嘉信再出庭,以釐清部分口供後,案件審結,法庭將案押後至本月十日裁決。

被告余祖林日前自辯時,在庭上重複表示,曾經向陳官揚言要死在對方面前以證「清白」,控方故重召陳官到庭,讓被告就此方面盤問。被告昨向陳官指出,他曾在陳官面前及以書面表示,在他控告警務處一案中自己是冤枉,且會以死證清白等。陳官昨表示因該案已事隔多年,他對當年的聆訊內容已沒有記憶。

之後控辯進行結案陳詞,被告指稱其案件是「香港冤案實錄」,他重申陳官事發時一見他便離庭,而他亦沒有把刀的膠套拆開,他縱然對判他敗訴的陳官不滿,卻未曾想過報復。

案件編號:DCCC 116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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