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再被入稟追325萬服務費

【本報訊】早前被終止西九M+博物館建造工程合約的新昌營造廠,再涉及錢銀官非。一間吊船公司昨日分別入稟區院和高院,向新昌營造廠和一間與新昌相關的公司,追討對方拖欠合共三百二十五萬元服務費。

兩宗民事訴訟的原告都是興銘吊船(香港)有限公司。涉及區院的入稟狀指,原告曾向被告新昌營造廠有限公司提供服務,並於前年十二月底至今年二月底,就該些服務發出七張發票給被告,但被告只支付了其中約四十九萬元,目前仍欠原告約六十萬六千元。

涉及高院的入稟狀則指,原告曾向被告新昌營造廠(亞洲)有限公司提供服務,並於去年七月至十一月就該些服務發出五張發票予被告,但被告在限期前未有還款,涉款約二百六十四萬四千元。兩宗訴訟拖欠的服務費共約三百二十五萬元。

案件編號:DCCC 3898 & HCA 205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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