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有四成半的街市是食環署轄下公眾街市,服務一眾市民。申訴專員公署早前就公眾街市的營運狀況作出主動調查,揭發食環署三宗罪:一租戶霸二十三個攤檔作迷你倉;相鄰攤檔的租金相差九十倍,有欠公平;食環署人員的巡查工作草草了事。
公眾街市攤檔的租金自一九九八年起一直凍結,導致百分之七十六的攤檔低於市場租金水平,並出現同一街市、同類攤檔月租相差巨大的問題。空置率高的街市,租戶更沒有開門或休業,明顯違反租約規定。食環署多年來沒有調整街市租金,令問題持續,以致過去五年營運公眾街市的赤字高達十六億港元。
食環署街市的租金問題有歷史因素影響,但當局凍結租金長達十九年,造成毗鄰攤檔新舊租戶租金水平懸殊。食環署又容許有街市十室六空的情況長久不解決,管理差劣令不少街市因而人流稀少,造成惡性循環。
公眾街市管理不當,歸根究柢是食環署庸政懶政怠政所致,部分公務員抱有「少做少錯」的心態做事,缺乏問責,馬虎了事。申訴專員公署、審計署過去多次批評食環署官僚僵化,怠忽職守,浪費資源,可惜食環署仍舊毫無改進,令市民失望。
改革街市管理,實在刻不容緩。食環署必須廣納各方批評,痛改前非,革故鼎新。特區政府亦不能回避問題,必須全面檢討食環署的工作成效,加強問責,對辦事不力的人員予以處分,獎罰分明,以改善部門的管治風氣,挽回市民對公眾街市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