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英國航空被空中服務員追討二○○一至二○○七年約十五萬元有薪假期及年假等欠款一案,勞資審裁處昨日聆訊,處理英航申請撤銷案件及交由高等法院處理,審裁官認為兩申請均缺乏理據,駁回相關申請,本案則押後至十一月二日再訊。
案件的入稟人是身兼英航空中服務員的英航香港機艙服務員工會總幹事吳敏兒,昨日多名工會成員到場旁聽。審裁官指出,英航以案件被耽擱九年,重審是「不正常拖延」 為由質疑入稟人故意拖延並濫用司法程序,又認為吳以今次聆訊迫使英航承認其工會,吳解釋,案件拖延是等待終審法院處理國泰航空一宗類似案件,其判決對本案有指導性。審裁官判決時同意,又指英航無理據證明吳有意圖拖延,故駁回英航申請撤案的要求,同時指案件既已有指導的上級法院裁決,駁回將案轉介高院的申請。
英航代表其後要求押後再審,審裁官宣布案件押後至十一月再訊。吳敏兒庭外透露,英航曾於談判中表示願意和解,及承認其工會地位,惟兩年前一次談判中對方又突然轉變態度,堅持用法律途徑解決,她對公司強硬態度感失望。吳又指,若該案申索成功,以往曾申索的四十名員工中大都表示考慮恢復聆訊,涉款約六百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