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匯款變「凍款」,兼捲入內地洗黑錢的刑事調查!不少市民會透過本地找換店匯款到內地,但此舉涉違內地外匯管理辦法,有市民經找換店匯款三十三萬港元到內地姊姊戶口,卻被安徽省公安廳凍結戶口,工聯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透露,過去三個月,已接獲七宗港人匯款內地被凍結的求助案件,涉及共二百多萬元人民幣。中心副總主任邵建波指出,一旦戶口被凍結,一般要等一至兩年才可解凍,帳戶持有人同時要被罰三成金額,呼籲港人小心。
苦主何小姐透露,居於肇慶的七旬老父急需錢做手術,六月初透過上水一間連鎖找換店,匯款三十三萬港元至其姊的內地戶口,其姊約兩小時後收到匯款,但戶口數日後便遭凍結。何姊向公安查詢,得知被安徽省公安廳凍結戶口,懷疑戶口與涉嫌洗黑錢的「地下錢莊」有關。事件令何父需進行的手術擱置,全家人只能寄望戶口盡快解凍。
何憶述,找換店並沒向她提及戶口可能被凍結的風險,事後只能找律師跟進。何小姐坦言,曾考慮經本地銀行匯款,惟銀行職員指她只能匯款至同名戶口,她因而經找換店匯款。過去三年,工聯會已獲悉有五十多宗匯款致內地收款人戶口被凍結的事件,大部分集中在廣東省。
協助何及其他苦主的邵建波指,不少港人因北上置業、求醫或投資等需匯款,但如透過銀行匯款至內地的個人戶口,須遵守每日八萬元人民幣上限,且申請程序十分繁瑣,一般需時三日或以上;而不少找換店則標榜可幫客戶特快匯款至內地戶口,吸引了市民幫襯。
邵解釋,內地不接受透過銀行以外的機構匯款,將這類找換店視為「地下錢莊」,會凍結找換店的公司戶口,以及接收匯款的個人戶口,待一至兩年完成調查才可解凍,而涉案人可能因違反內地《外匯管理條例》而被罰相當於匯款三成的金額。
該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指出,根據香港法例,找換店的業務範圍僅限於香港進行外幣兌換,不包括外幣跨境匯寄,而找換店亦未有向市民提及匯款至內地可能會面臨戶口被凍結的風險,質疑找換店涉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中的誤導性遺漏,促海關介入調查。他又要求金管局向內地反映,如何縮短港人透過銀行匯款至內地的時間及簡化程序,憂慮有關限制會繼續令市民誤墮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