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有責任將外傭遺體運返家鄉

【本報訊】印傭被樹枝擊中死亡,僱主替外傭購買的保險種類成為賠償金額關鍵。據得成僱傭中心董事總經理廖翠蘭表示,僱主聘請外傭時,均需購買勞工保險,惟僱傭條例中列明,若外傭在任何情況下死亡,僱主有責任將其遺體送返家鄉安葬。她指,勞工保險只在工傷或因工死亡才會賠償,故她一般會建議僱主購買全保,即使外傭在工作以外時間發生意外,或因患病身故等原因均可獲賠償。

僱主代理均需付費

廖指出,即使僱主已替外傭購買全保,但若外傭身故,全保亦「唔包得晒」,不論僱主或僱傭公司代理均需支付部分費用。她指,以是次事件作例,由於印尼屬回教國家,印傭多信奉回教,不能在港火葬,遺體運返印尼的費用已需要數萬元,加上遺體需要在港進行回教儀式,僱傭公司代理或需支付約一萬元殮葬費,至於僱主支付費用,則需視乎其購買保險的保額而決定。

倡買個人綜合保險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亦表示,若外傭在僱主陪同或要求下工作期間受傷或死亡,均屬工傷或因工死亡,受勞工法例保障。由於外傭屬低風險工作,故適用於外傭的個人綜合保險,一年保費一般不會超過一千元,故他建議外傭僱主應購買個人綜合保險,以獲得較全面保障,避免外傭發生意外時,因定義不清而引起賠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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