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覆核法援署「禁賽」 郭卓堅上訴遭駁回

【本報訊】法律援助署去年以濫用法援為理由,引用《法律援助規例》發出命令,表明在三年內會拒絕「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就司法覆核案件提出的法援申請。郭不服被「禁賽」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駁回郭的上訴,並下令他支付訟費給法援署。

上訴庭指不按機制 咎由自取

判詞指,郭自一四年至一六年間提出了廿一宗司法覆核申請,法援署基於他很多的司法覆核申請都沒有成功,甚至被他本人撤回,因而得出他濫用法援的結論。

雖然郭聲稱法援署的決定剝奪他就政府行為提出訴訟的憲法權利,但他未有提出實質有效的論據支持其說法。司法覆核不是讓法庭取代行政機關處理行政事宜,郭明知司法覆核不是可行的途徑,但仍決定不按法定的行政上訴機制進行他的上訴,實在是咎由自取。

郭昨親自到高院領取判決書,表示會上訴至終審法院,又聲稱資深大律師潘熙已承諾只要他有上訴理據,會免費義助他上訴至終院。

案件編號:CACV 29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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