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捲入非禮案而被停職的男警,獲保釋後再涉強姦十四歲女童而被捕,現被控一項強姦罪,昨被解往粉嶺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周五再訊,以待進行認人手續。控方要求將被告還押警方看管,辯方指被告想洗澡,要求還押懲教署,裁判官聞言:「呢個唔係理由嚟o架。」維持將他交由警方看管。
被告余俊鑫(卅二歲),駐守毒品調查科。控罪指他於上月廿一日,在沙田一屋邨後樓梯強姦女童X。控方昨透露,被告於今年六月因捲入非禮案而被捕,獲准保釋後再涉嫌干犯本案,故反對他保釋,申請將他交由警方看管。辯方沒有保釋申請,但指被告因想洗澡,故申請還押懲教署看管,最終被裁判官駁回。
案件編號:FLCC 365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