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未服眾 難助政府樹威信

最近有一宗小學試題外洩案件及一宗手機拍攝女子裙底的案件,律政司被法官指錯誤理解「不誠實取用電腦」這條罪名,裁決牽連到其他同類型案件的審訊。筆者不是來自法律界,不打算在此探討法律問題,只想談談當中的啟示,就是律政司作為負責檢控的專業人士,有時也會對他們專業範圍以內的知識產生錯誤的理解。當然,我相信專業人士大部分時間都能做出正確的決定,但總不可能做到百分百,即使是最精英的檢控官也不例外。所以,對於不同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無論他們是多麼專業,始終需要接受市民的監察,並以此作為一道保險線。

談到監察的問題,就不得不提到公眾觀感的問題。眾所周知,司法獨立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但價值不是放在象牙塔內供奉的,而是要從實際操作之中體現出來,從而說服廣大市民香港的司法制度是不偏不倚的。但是,不知道出於甚麼原因,律政司近年的檢控工作似乎未能夠令公眾信服。

違法佔中屬客觀認知

比如說,四年前的違法「佔中」,幾百萬市民都透過電視機看到戴耀廷等人站在台上高呼「正式啟動」,任何人以常理認知,都可以看出戴耀廷等人是在煽動群眾去堵塞道路。這是一種客觀的認知,不論你支持或反對「佔中」,都不能夠否定戴耀廷等人在這次事件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事後戴耀廷卻繼續如常在大學上班,其他人等也一切如常,就好像甚麼都沒有發生一樣,隨即引起公眾質疑。事發超過兩年,律政司才檢控包括戴耀廷在內的九人公眾妨擾。

檢控姍姍來遲惹質疑

對於這個姍姍來遲的檢控,實在令普羅大眾費解。雖說搜集證據需時,這一點市民能夠諒解,但二○一四年的「佔中」等到二○一七年才提出檢控,而戴耀廷等人的主導地位又是多麼鮮明,不論有沒有真的拖延,都難免給予公眾拖延檢控的觀感。

專業人士要作出專業的判斷,就不能過於受民情所影響。但政府不是一般機構,政府的專業人員也不是一般的專業人士,他們在作出專業判斷的同時,亦應該考慮到一般市民會如何看待自己的判斷,尤其是他們的決定會直接或間接向社會傳達甚麼訊息。專業判斷和公眾觀感之間必須取得平衡,才有助政府樹立管治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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