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被高等法院法官批評,指其錯誤理解「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但有同類型案件遭緊急煞停,更大有可能引發曾被入罪的偷拍狂徒掀起翻案潮。有法律界人士指律政司其實有其他更適切控罪可以提控,卻將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當成「萬能Charge」來使用。歸根究柢,只因律政司做事作風太過像胡適筆下的「差不多先生」。
的確,律政司將不少涉及智能手機的罪案,不管是懷疑洩露試題,抑或偷拍裙底春,皆一律歸類為不誠實取用電腦,範圍過廣,過分籠統,即使有法律界人士早就提出,應盡快針對偷拍行為,草擬相關控罪,不過律政司也是闊佬懶理,簡直是差不多先生上身。法律作為一項專業,而律政司竟然缺乏嚴謹精神,真是諷刺。
不過,律政司這次被指「理解錯誤」,卻又間接反映了其「誠實」一面。譬如說,律政司在處理東方報業集團記者被漢奸黎刑事恐嚇一案,拖沓逾年,案件有如石沉大海,就算東方多番去信追問案件進度,律政司除了搬弄官樣廢話來搪塞外,亦曾表示要「諮詢法律意見」。律政司作為堂堂特區政府法律權威,竟然還要尋求其他法律意見,實在令人嘩然。然而,觀乎律政司不只一次解錯法律、錯引案例,又令人覺得要「疑點利益歸於被告」,這個半桶水的部門可能真要向人問功課。
律政司錯解不誠實取用電腦,固然反映其做事求其和不夠認真;將案件拖拖拉拉,應告唔告,更以諸般藉口來蒙混市民大眾,則凸顯其不負責任與敷衍了事。律政司將差不多先生的特色發揮到淋漓盡致,香港的法治由這種水平的部門來把關,港人只能自求多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