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佔據公眾地方擺放物品,可觸犯《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而遇有惡霸,受影響市民該如何應對,以免蒙受金錢與財物損失?法律界人士建議,應向警方求助,而在確認涉事者有能力支付賠償,才循民事途徑追討。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霸佔公眾地方將觸犯有關條例,該例列明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陳列或留下物品,對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一經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五千元或監禁三個月。
至於屬業權人擁有的私家街道或後巷,陸建議,受影響市民應先向警方求助,警方其後會轉介至相關部門處理,「因為喺後巷吸毒、藏毒、大小二便都屬於刑事罪行,警方有權入去執法。」但陸提醒,在確認涉事者及其有能力支付賠償費用後,才循民事途徑追討,否則付上大筆律師費後,或未能成功獲涉事者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