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呃同鄉介紹費 印漢囚6周

【本報訊】早年來港定居、現持有香港身份證的印度裔男工,在前年四月至六月於建築工程公司工作期間,藉詞協助兩名男同鄉取得該公司的工作,而向同鄉分別索取三千元「介紹費」,並收取了其中一人的一千元。涉案四十一歲被告Singh Resham早前受審後,被裁定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昨於西九龍法院被判監共六星期,法庭並下令他須向當中一名事主賠償一千元所收取的介紹費。

裁判官判刑時指貪污是商業社會的禍害,法庭不能容忍相關罪行,斥責被告並無悔意,至今仍堅稱無罪,故只會考慮判處他監禁刑罰,否則會向公眾發放錯誤訊息。

案件編號:WKCC 631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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