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非禮而曾被判感化的已婚中年漢,聲稱與妻子從無性生活,並因「好奇」而在去年八月於銀行內大庭廣眾下,撫摸一名六歲女童的私處而再惹官非。涉案四十九歲被告高嘉錫,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索閱其精神及感化等報告後,認為被告已有所反省;加上有家人關注其問題,故再給予他一次機會,判他感化十二個月。但裁判官警告被告若在感化期間犯事,定會重新量刑。
被告被控在去年八月廿九日於銅鑼灣廣場二期的滙豐銀行內非禮六歲女事主X;被告於一三年曾因非禮,而被判感化一年。辯方昨求情指被告現已知錯,其妻亦撰信求情,表示會監管被告服藥,安排他接受社區治療等,以避免重犯;被告母親也對他不離不棄,昨日並到庭支持。裁判官詢問在犯人欄內的被告,會否珍惜法庭再次給予的機會,被告隨即承諾「珍惜啊!永遠唔會再犯!」,裁判官遂判他感化令,並下令他期間須依感化官指示,在有需要時參加社區活動,或參與精神及心理輔導等。
案件編號:ESCC 70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