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10招虐童 補習女師表證成立

補習社女導師疑因不滿十歲小五男生欠交功課,在課堂上涉嫌向他施以十招虐打,包括以文件夾膠條狂打頭臉手臂、搣耳珠、厚書扑頭、捉頭撼枱、清潔劑噴臉、髒毛巾抹臉,甚至飛腳踢及以膝頂背脊等等。涉案卅二歲女被告周見盈連日來在西九龍法院經審訊後,昨被裁定一項虐兒罪表證成立。她出庭自辯時否認曾襲擊過男生,反指她純粹應男生父親的要求,而「惡啲話吓佢」。

鄰座同學稱睹施襲15分鐘

案件昨日先繼續由控方傳召證人作供。事發時坐在十歲男事主X身旁的男童Y,透過視像系統供稱,去年五月二日事發當天,他目睹女被告責罵X:「你做乜成日唔交功課?又唔講有默書!」然後被告關上課室房門,開始用不同方式襲擊X,維時十五分鐘,期間被告曾說:「搞到我好攰,抖吓先,一陣再嚟過。」Y又指課室內有不少學生亦目擊經過,但他們「可能有啲人驚,不過都冇出聲。」

醫生指傷痕皆「新近造成」

之後X母供稱,當天她送X到補習社時,X身上沒傷,惟返家時她卻發現X「成身傷痕」,胸口更留下狀如「鞋印」的傷痕。X父則指,當天他到補習社接X離開時,發現X的左臉及左耳「腫得好誇張」,手臂傷痕纍纍。女被告當時向X父承認,X的手臂「係我打嘅」,因為X頑皮而作教訓。因被告之後不斷說X欠交不同功課,令X父難以插口查問,要待離開後才有機會追問X臉部為何受傷。此外,傅家聰醫生供稱,X身上的傷痕皆屬當時「新近造成」。

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出庭自辯,她稱自己有中七學歷,自一四年起在該補習社工作至今。事發當天,X父致電吩咐她:「請老師你幫我教訓佢啦,惡啲話吓佢啦。」其後被告發現X的手冊自二月開始「空白」,無功課紀錄。被告遂以文件夾的膠帶邊敲打桌面,邊質問X:「點解唔做功課呀?」惟X不肯透露欠交功課「真相」。另外,被告對於被指以不同招式虐打X,以及曾說過「我係黐線o架,你知唔知?」等,均一一否認。被告作供未完,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WKCC 198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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