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傳媒報道事主身份資料
被告雖然年屆七旬,但步履穩健,頗為精神,當傳譯員向他讀出控罪後,他平靜表示:「明白。」控罪指他於今年八月六日,在長沙灣一個單位內強姦女童X。據悉,女童X年約五歲,和被告是親屬關係。
控方昨要求裁判官頒令傳媒不可報道任何會令公眾得悉X身份的資料,並向裁判官呈上書面指控,但沒有在庭上披露案情、X的歲數,以及X和被告的關係。裁判官花了數分鐘細閱案情後,指鑑於被告和X的關係,故批准控方申請。
控方指案件涉及違反誠信,加上證供強烈,考慮到被告和X的的關係,他很大機會騷擾證人,故反對他擔保。
案件編號:KCCC 240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