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記者協會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出席午餐會演講,為港獨提供散播平台,不僅明剃港府眼眉,更公然挑戰中央底線,但聲稱「好打得」的林鄭月娥只是輕描淡寫表示「可惜和遺憾」,連一句批評或譴責也欠奉,可謂咄咄怪事。
林鄭自己也懂得說,港府需維護國家安全、發展利益和領土完整,對任何鼓吹港獨的言行都不會容忍,並會依法遏制。既然如此,為何當局坐視民族黨播獨兩年多而遲遲不執法?為何執法又拖泥帶水將二十一天申述期延長至四十九天?為何竟容許外國記協在中國的土地上為港獨搖旗吶喊?
正是因為港府畏首畏尾,姑息養奸,港獨分子才會如此明目張膽,外部勢力才會如此肆無忌憚。外國記協以言論自由為名,辯稱希望聆聽各方聲音,這分明是自欺欺人。請問,他們敢不敢在美國邀請恐怖分子出席午餐會演講?又敢不敢在德國為納粹主義搖旗吶喊?他們在香港行使連西方國家也不容許的「自由」,顯然包藏禍心,不只是雙重標準,更是干涉中國內政、侵犯中國主權。
最諷刺的是,外國記協的會所屬於港府物業,並沒有經過公開招租,也就是說,這班外國記者在港府提供的場地上鼓吹分裂中國,是可忍孰不可忍?梁振英指該會所只是「象徵式收費」,林鄭月娥則指收取「市值租金」,而外國記協更指支付「巨額租金」,到底孰真孰假,當局必須給公眾一個交代,畢竟這是港人的資產,不是外國人的資產,豈容他們在此撒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