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警去年底休班時到葵涌安蔭邨探望母親遇橫禍,期間無故遭一名住同層的中年漢揮摺刀不斷襲擊。他雖然表露警員身份,惟中年漢未有停手,更把休班警追至後樓梯連刺多刀。期間仗義男鄰居聽到求助聲,趕至後樓梯捉着中年漢助擒,當時休班警被壓在地上,腹和頸被刺多刀,送院搶救後一度命危。涉案五十三歲被告楊國偉被告昨於區院承認一項意圖傷人罪,透露行兇原因是休班警使用「異象裝置」發出騷擾聲音,法官遂先索取被告的精神報告,收押至八月十七日判刑。
案情指,四十九歲的男事主吳超雄是一名警員,去年十月廿二日晚上近九時,他到安蔭邨豐蔭樓某樓層探望母親。當事主開門時,住同層的被告突然把事主推入事主母親的單位,並舉起手意圖施襲,事主大叫:「警察,唔好打。」被告未有理會,圖以手上的十五厘米長摺刀襲擊事主。
事主遂逃出單位並大叫「救命」,被告則從後拉着事主背包,令事主失平衡倒地,再用刀刺事主的腰和頸。事主一度推開被告,逃至後樓梯,但在樓間再倒地。當時事主靠牆坐在地上,被告跪在事主上面,不斷用刀刺事主的上身,約十秒後才停止。此時,與被告住同層的男鄰居鄭德權聽到求救聲,遂跑到後樓梯協助,鄭見狀叫停被告,並抓着被告左手,直至警員扺達。
被告警誡下說:「佢(事主)成日騷擾我,我咪用刀拮佢囉。」被告在錄影會面中補充,案發時見到事主使用「異象裝置」,發出騷擾聲音。
無端捱刀的事主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急症室搶救,醫生診斷他頸、胸和腹有多處刀傷,包括右前頸有一道五厘米V形刀傷,以及右上腹有一道五厘米刀傷,而他的左邊的肩頸有骨折,留院至同月三十日出院。
據悉,事主已重返原本駐守的西九龍交通部特別意外調查組崗位,獲安排較輕鬆的工作,以免影響舊患。惟事主仍需覆診,以及接受物理治療。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案發時是文員,月入一萬三千元,和父親同住。辯方又指,被告在被捕後聲稱受到事主的「騷擾」,而被告在早前索取的精神科報告中也重複此「騷擾」說法,故法庭先替被告索取最新的精神報告以作量刑。
案件編號:DCCC 4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