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仿真槍市場大,不少港人為豐厚利潤而走私。本報曾報道有水貨集團於社交網站物色「驢仔」(水貨客),以螞蟻搬家形式偷運仿真槍往內地,對象多為年輕人或失業人士,聲稱於上水取貨,每轉帶六支短仿真槍,每晚走一至兩轉,每轉薪金五百元,日薪可達一千元。水貨集團更謊稱即使過關受查,最多只是打稅,而稅款由集團負責,強調驢仔不用「上身」。
由於內地仿真槍市場品質參差,不少內地人傾向於港訂購,由水貨集團安排運送過關往內地。內地律師陳志榮表示,曾聽聞走私仿真槍往內地可獲逾十倍利潤。不過,根據內地法律,非管制槍枝發射彈丸的槍口,其動能應小於每平方厘米一點八焦耳。而在內地管有槍械,必須向公安局申請槍牌,否則使用及藏有均屬違法。陳又稱,非法攜帶、運輸、郵寄武器、彈藥進出國境,一旦被捕,可被控走私武器、彈藥罪,最輕判決刑期為三年,最嚴重更可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