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委會去年十月實施新修訂的「富戶政策」,收緊公屋富戶的入住條件,住戶的家庭入息或總資產淨值超出限額便須交還單位。房屋署最新數字顯示,今年首季批准約九千四百宗公屋戶刪除家庭成員戶籍的個案,較去年第四季增加一百宗。
公屋住戶為避免成為富戶,不排除會刪除入息或資產超越相關限額的子女戶籍,房屋署去年獲准刪除戶籍的個案逾四萬一千宗,按年升逾兩成,是五年來首次突破四萬宗,單是第四季已批准九千三百戶刪除家庭成員戶籍。
新修訂的公屋富戶政策,富戶交還單位條件由「雙軌制」變成「單軌制」。原本住戶入息需同時超出公屋入息限額三倍及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八十四倍才需遷離公屋。但新政策下,若公屋住戶在香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或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一百倍,便須遷離所居住的公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