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玩法律阻懲處港獨

古往今來,任何國家和地區出現分裂謀反勢力和思潮,最有效的剷除辦法,就是將其「扼殺在搖籃裏」;最要不得的立場和態度就是姑息養奸、縱容放任,等到星火燎原、蟻穴破堤就一切晚矣。

香江府衙這些年對港獨分裂勢力和思潮就是姑息養奸、縱容放任,至今雖說星火尚未燎原,蟻穴尚未破堤,但他們發展迅速,態度囂張,有反對派、港英餘孽、洋奴漢奸、外部勢力做奧援側應,以香江府衙續軟手軟腳,對朝廷「反港獨」要求陽奉陰違,港獨分裂勢力和思潮在今後相當一段時間和空間還會「大展拳腳」是可以肯定的。加之山姆大叔在大打中美貿易戰時正連續出手支持「台獨」、「藏獨」等等對華施壓,試圖亂我中華,製造對港獨分裂勢力有利的「大氣候」、「小氣候」,他們更如魚得水也。

香港民族黨是徹頭徹尾的「港獨組織」,不久前保安局根據警方建議援引《社團條例》禁止它的運作,並給予二十一天申訴期。香港民族黨當然明白自己乃違憲違法,同時他們也聲稱不會放棄「港獨」主張、「繼續為之奮鬥」,知道自己即將被「取締」一定「申訴」無用,難逃懲處,於是就轉移視線、混淆視聽,來個「反調查」,向保安局索取對其從事港獨活動的調查資料,聲稱要知道政府有否隱藏不利他們的資料,聲稱需要知道警方向保安局局長呈交取締該黨建議書前,雙方暗地裏是否有交流云云。

毫無疑問,香港民族黨的做法是在利用「法律工具」抗拒當局依憲依法懲處「港獨」,他們之所以有這樣的企圖和信心,是因為香江府衙、司法領域、立法機構有同情和支持他們的力量,且掌握相當權力,他們玩弄司法,以逞己意,這方面打過不少「漂亮仗」!朝廷冇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