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二歲男侍應於兩年前在其所住的公屋單位內,侵犯當時十二歲的智障胞妹,包括指插妹妹的肛門和用陽具摩擦她的臀部等。侍應之後更在胞妹面前手淫,直至射精,並戲言要妹妹吞下其「白色液體」,妹妹事後向學校社工投訴,因而揭發事件並報警。被告昨於區院承認非禮和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兩罪,法官先索取其背景和心理報告,以及女事主創傷報告以作量刑,將被告收押至八月三十一日判刑。
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有多名兄弟姐妹,其中多人是智障人士。辯方則指,被告於兩個月前已辭去侍應工作,並理解到判囚是無可避免。案發於一六年十一月,被告把女事主帶入睡房,脫去其衣服,期間被告從後以手指插入她的肛門,之後以陽具摩擦事主的臀部,並撫弄她胸部十分鐘,之後被告在她面前手淫直至射精。
案件編號:DCCC 16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