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休會,本屆立法會的任期又過了一半,但政圈不會因此靜下來,區議會選舉的戰幔已悄悄掀起。在反對派陣營中,除了傳統的泛民政黨,由「獨味甚濃」的戴耀廷發起的「風雲行動」已經開始招兵買馬,開展一系列的培訓和地區工作。而筆者同時作為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十分明白兩者的憲政地位和功能,認為區議會選舉引入「反港獨確認書」的做法是正確和必須的,這確有助選舉主任裁決候選人資格時提供法理依據。
從上屆區選來看,一些看似無政黨背景的「政治素人」,打着關注地區民生的旗幟,當中不乏激進本土派甚至是港獨分子,典型例子如青年新政的游蕙禎、東九龍社區關注組的陳澤滔、沙田的陳國強等。而陳國強更當選為沙田區議員,及後參加二○一六年立法會選舉,但因陳未有簽署確認書及其主張港獨的原因,被選舉主任裁定為不符合參選資格。
正因為前車可鑑,為了防止可能的明獨或暗獨分子透過參與選舉或當選成為區議員去推動或宣揚港獨,有意見認為區議會選舉應參考立法會選舉,引入「反港獨確認書」,主要內容包括聲明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別強調《基本法》第一、第十二及第一百五十九條等涉及香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的相關條文。但亦有人持相反意見,認為區議會只是地區諮詢組織,權力十分有限,無必要要求政治正確,更認為此做法可能打壓言論自由。
首先,雖說區議會的實權有限,但區議會仍是香港憲政架構重要的組成部分,它是根據《基本法》第九十七條而成立,屬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事實上,香港的所有涉及地區發展規劃、基礎建設、交通和地區事務等,政府一直都非常重視區議會的意見,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政府都會先徵得區議會的同意或不反對,才會將有關涉及地區的建議提上立法會。
此外,現時一千二百人選舉委員會的制度中,有一百一十七名區議會代表,佔近一成,對行政長官選舉有舉足輕重的影響,這都可見區議會的重要影響力。區議會的設立和職能源自《基本法》,因此,擁護《基本法》是所有區議員及區議會選舉候選人的基本義務。而《基本法》當中,最重要的一句也是第一句,就是香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區議員作為公職人員,擁護《基本法》,就當然要認同國家對香港擁有主權,亦有捍衞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責任,必須與港獨劃清界線,絕不應有半點含糊。
事實上,區議會除了有憲制上的地位,能夠行使的資源也不少,當中包括財政資源和政治上的資源。現時區議員每月酬金有三萬一千二百一十元,如包括其他開支津貼,則每月有七萬六千八百三十二元的公共資源,四年合共三百六十九萬元(未包括通脹調整)。萬一這些公共資源落入港獨分子手中,在地區上推動激進本土甚至港獨宣傳,不能輕視當中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立法會「掃獨」成功大快人心,但區議會絕不能掉以輕心,言論自由亦不能作為港獨的遮醜布、擋箭牌,讓明獨、暗獨在區議會有任何死灰復燃的機會。區議員在地區上作為市民的代表,很多市民有大小事都會向區議員查詢,當中包括很多做通識功課或社區研習的中學生、大專生,學校也會不時邀請區議員到校作各種分享,萬一這些「播獨」分子成為區議員,他們就有機會登堂入室地走進校園落戶社區,荼毒入世未深的青少年,後果實在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