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插喉案 被告誤殺罪成

【本報訊】黃大仙下邨慧龍樓電梯大堂前年底發生的一刀插喉血案,案件在高院審訊了十日後,由六男一女組成的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了四個多小時,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同時一致裁定因挑釁下誤殺罪成。法官把案件押後至下周一(三十日)聽取求情,被告續還押候判。

被告黃銳洺(五十五歲),被控在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於慧龍樓地下謀殺男子辛繼宗(四十九歲)。滿頭白髮的被告,在犯人欄內等候聽取裁決時一直眉頭深鎖,當他獲悉誤殺罪成後,顯得相當平靜。

控方讀出被告的背景指,他自一九八二年已開始犯法,有盜竊、勒索、串謀偽造虛假文書及藏毒等案底,最後一次犯事在○一年;被告有小學教育程度,沒有毒癮,○二年與妻子結婚,現有一名十三歲女兒,妻子為家庭主婦,一家依靠約八千元綜援金維生。

案件編號:HCCC 302/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