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將軍澳居屋康盛花園兩個相鄰單位,因逾十年無交管理費,被告上法庭收樓。昨晨執達吏登門時,揭發其中一單位男戶主留下遺書自殺化為白骨,另一單位男戶主反鎖,淋天拿水放火燒屋,他負傷爬窗落樓下單位求助,再落樓被警員截停,涉嫌縱火被拘捕。警方發現屋內有逾五十支手提式石油氣罐,幸無引發大爆炸,火警則由消防員撲熄。
現場是康盛花園第四座卅一樓頂層,縱火單位男戶主姓馬(六十歲),失業逾十年,失業前做倒模師傅,約十年前與妻子離異,其妻帶同一對子女遷出,自此獨居,街坊指他間中會大叫,但日常無異樣。消息指,馬因前妻阻止他接觸子女,故有刑事恐嚇案底。馬由二○○七年一月起拖欠管理費,至今年三月共欠六萬三千零九十元。
無獨有偶,其毗鄰單位男戶主姓曹,任職的士司機,原與父母同住,但其父母分別在二○○四年及二○○六年離世後,他開始獨居,由二○○五年十二月至今年三月,已經共欠交七萬九千九百五十五元管理費。業主立案法團向法庭申請押記令,將兩單位「釘契」,並進行收樓程序,將以公開拍賣的形式出售。
昨晨十時許,法庭執達吏到來收樓,先到曹的單位拍門,但無人應門,召鎖匠開門後,驚見屋內一具骸骨,證實死者是姓曹(五十七歲)男戶主,屋內擺設陳舊,並發現遺書,內容提及財產分配,同時亦於床頭發現一本二○一四年的日曆,相信曹的死亡時間以年計,但輕生方式有待調查。
執達吏同時到馬的單位拍門,但他不合作,情緒激動,警員擬硬闖入屋時,他在屋內淋天拿水放火,消防員奉召到場破門將火救熄,但屋內無人,原來他手及嘴部受傷,負傷沿水管爬落樓下單位拍窗,向鄰居求助,鄰居以為他因火警逃生,讓他進入,但他隨即由樓梯落樓。
至地下大堂時,警員發現他僅穿內褲及身上有傷,將他截停查問,他自動投案承認縱火,警員召救護車將他送院,並以涉嫌縱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