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假難民成為本港治安毒瘤,正如警方前晚在「南亞村」拘捕兩名持有懷疑真槍的孟加拉籍假難民,兩人分別於○九及一四年來港,前者竟可拖延留港近十年之久。事實上,入境處過去曾多次發現,免遣返聲請人千「謊」百計拖延留港,有聲請人先後透過提出聲請、上訴、司法覆核等「長居」本港十二年「賴死唔走」;也有個案聲請人提出酷刑申請其實是為留港避債;亦有外傭在合約完結後提出聲請,藉此留港逾十年,連誕九嬰。
假難民濫用免遣返聲請機制拖延留港打黑工或作奸犯科,可謂無所不用其極,以往便曾有一名孟加拉籍男子,早於二○○四年已在港提出酷刑聲請,但之後多次拒絕與入境處會面進行審核,數年後其聲請被拒,此人即「潛水」失蹤;再數年後,他因在港犯案被警方拘捕,此時他再向聯合國難民署香港辦事處提出甄別難民要求,直至一四年統一審核機制推出,他再提出免遣返聲請,而在聲請遭拒絕後又提上訴,結果一直留港十二年。
另有南亞裔人士多年前以「冇錢還,驚畀人尋仇」為由提出酷刑聲請,拖延四年後改稱自己面對的威脅已解除,自願撤回聲請並獲安排遣回原居地,但四年後再來港,並以同一理由提出聲請,視香港為「避債港」。
此外,有外籍女傭早年來港工作,僱傭合約完結後因不想離港而提出聲請,留港十餘年間竟誕下九名小孩,將香港當成「生仔港」。
根據程序,入境處相約聲請人,最快可於兩星期完成審核程序,但有假難民以種種理由拖延會面,其中三成三人最終「No Show」(沒有出現),當中六成九人聲稱患病,但往往未能提供醫生紙;一成多人的代表律師臨時「甩底」;一成人因傳譯員未能出席而沒有會面;少於一成人棄保潛逃、撤回聲請等,另有個案一直可用英語溝通,但突然要求以某種罕見方言進行會面,均令會面不斷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