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國家級工程的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去年五月爆出混凝土壓力測試疑造假醜聞,政府事後需支付額外逾五千八百萬元公帑補救。在案中職位最高的實驗室負責人麥培盛早前承認串謀欺詐罪,案件昨在西九龍判刑,法官嚴斥麥理應為測試把關,卻沒履行對公眾的責任,危害大橋使用者,重判麥入獄卅二個月。同案另一名實驗室助理鄺富賢昨亦承認串謀欺詐罪,判囚廿二個月。
控方昨透露,案件揭發後,土木工程拓展署需覆核七十五萬個測試紀錄,涉及大量人手和工時,路政署亦花了卅九天,在大橋二百多處進行撞擊測試,涉及的工資和外判顧問費用,合共逾五千八百六十二萬元。
被告麥培盛(六十五歲)和鄺富賢(四十五歲),分別是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的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和實驗室助理。辯方昨求情指,兩名被告只是貪方便才犯案,不涉金錢利益,其中鄺是基層員工,只是聽從上司吩咐,為「保住份工」一時愚蠢犯案,辯方指鄺現任兼職冷氣技工,需賺錢供養父母,為人孝順。
法官判刑時指,事件打擊市民對建築界、公共工程,以致檢測及認證系統的信心,亦令政府須支付巨額公帑補救以釋除疑慮;麥身為負責人,理應為測試的可靠性把關,案件若沒他參與,其他人想犯案也不能得逞,故其角色最重要,但他沒履行對僱主及公眾期望的責任,其行為不但影響建築界公信力,也令公眾對建築不當行為反感,有關的不當行為已持續最少兩年,故判麥入獄卅二個月。
至於鄺,法官同意他非始作俑者,罪責不可與麥同日而語,他在調查期間直認不諱,顯示他有悔意,判他入獄廿二個月。法官判刑後讚賞兩被告有勇氣承擔,並寄語鄺:「孝順父母,來日方長。」
針對鄺的案情指,鄺於一四年因未能按時完成混凝土測試而向同事求助,從中學會修改連接至壓力測試機電腦的日期和時間,以及使用用作校準測試機的金屬柱或強力混凝土磚進行模擬測試兩種造假手法,他其後使用此兩種手法,意圖掩飾混凝土測試未能按規定進行,誘使被派駐實驗室的土木署首席技術員發出認許測試報告。
廉署自事件揭發至今共起訴十九人,其中實驗室技術員黃國堯(六十一歲)去年底承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判囚八個月;技術員吳啟堯(六十四歲)則於早前承認串謀欺詐罪後,表示願協助控方頂證不認罪的被告,暫還押候判;餘下十五名不認罪被告的案件則會於明年一月八日開審。
案件編號:DCCC 103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