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強姦非禮親女 店東罪成收押候判

【本報訊】影相舖男店東於三年前暑假,趁妻子外出時,在家中強姦當時年僅十五歲將升讀中四的長女,並奪去其初夜;至去年二月他再非禮長女,在她做功課時,伸手入她衣服內掃其胸部,女兒最終將事件告訴學校社工揭發,被告事後被控強姦及非禮共兩罪。案件在高院經連日審訊後,六男一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五小時便達成裁決,以大比數裁定被告強姦罪成,並一致裁定他非禮罪成。法官將被告繼續收押至八月十六日,待索取女事主創傷報告始作判刑。

五十九歲男被告,昨聞判後木無表情。辯方一度提議法庭先替被告索取精神及心理等報告,但法官質疑指被告過往未曾向心理專家求助,辯方最終撤回此提議。

另四控罪將一併判刑

此外在本案開審前,被告已另外承認三項非禮及一項向未成年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控罪指被告在長女分別就讀小六、中二及中五時三度非禮她;以及在發生強姦案當晚,被告在X面前手淫至射精。

被告後來一度申請推翻上述的認罪答辯,但遭法庭駁回。法官會在八月十六日就這些控罪一併判刑。

案件編號:HCCC 44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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