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官僚避事 縱容港獨

港府首次引用《社團條例》,以國家安全及公共安全為理由,考慮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反對派例牌群起而攻,批評當局政治打壓,無事生端,甚至認為這會令問題惡化,為港獨提供生命力。這就奇了,香港民族黨打正旗號搞港獨,明顯違憲違法,反對派不說它無事生端,反指打擊港獨是政治打壓,這究竟是甚麼混帳邏輯?難道放縱港獨才不會令問題惡化?

事實上,港獨之所以不斷蔓延,尾大不掉,成為香港最大禍患,固然是因港府姑息養奸,更是因為反對派及外部勢力明撐暗助,他們才是為港獨提供生命力的罪惡淵藪。

大家都知道,香港民族黨從公開亮出旗號第一天起,就開宗明義主張香港獨立,要建立所謂「自由而獨立的香港共和國」,這分明就是要分裂國土,豈止危害國家安全及公共安全而已。怪就怪在港府對此視若無睹,放任香港民族黨不斷播獨,直至該黨成立兩年多後的今日才考慮採取行動,本已姍姍來遲,竟然還給予二十一天時間申述,更是令人莫名其妙。不是說對港獨零容忍嗎?還讓它申述甚麼?

打擊港獨本是旗幟鮮明、理直氣壯的事,詎料港府心虛膽怯、躲躲藏藏,竟要借助「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名義行事,實在是咄咄怪事。林鄭月娥號稱「好打得」,其實還不如一位助理社團事務主任,難道她不覺得汗顏?「為官避事平生恥」,指的就是這種無膊頭又無腰骨的官僚,港獨氾濫成災,他們必須負起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