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姦親女案:被告:女兒得悉父母離婚變內向

【本報訊】已婚影相舖男店東被指於一五年暑假期間,趁妻子外出時涉嫌強姦當時僅十五歲的親生長女,並奪去對方初夜;至去年二月又趁長女做功課時,涉嫌伸手入她衣服內掃她胸部非禮。現年五十九歲被告昨於高院出庭自辯,他稱長女X得知他與妻子離婚後,深感愕然,自此變得內向及更沉默寡言及害怕見人。被告否認涉及強姦及非禮X,又稱不知為何X作出虛假及嚴重的指控,被告自辯完畢,控辯今日進行結案陳詞,法官預料陪審團將於下周二退庭商議。

稱前妻是其員工

內地出世的被告供稱,他來港定居前,在內地也曾開設影相店,前妻Y是他的員工,二人於九九年結婚,之後誕下X及幼女Z。被告指非常愛錫兩女,會關注她們的學業;但後來他工作繁忙,便沒有參與家庭活動。

被告稱X曾在舖內偷偷飼養兩隻「白老鼠」(X的證供指是倉鼠),客人投訴傳出臭味,他丟掉其中一隻,X知悉後衝入廁所,自此更沒稱呼他做爸爸。控方反指上述版本是被告杜撰出來。

案件編號:HCCC 44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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