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歌手官恩娜妹夫陳鴻昌在藝人李璨琛打理的潮流品牌公司「Subcrew」任股東期間,涉嫌盜取屬於Subcrew兩筆共廿萬元財產一案,陳日前被裁定兩項盜竊罪表證成立,他昨日出庭自辯,表示因「想大家開心」而安排從Subcrew帳戶,「墊支」共廿萬元予李璨琛、張展鵬兩股東作為分紅;惟李張二人後來未完成協議好的工作,不應獲分紅,陳才沒有盡快把廿萬元存入公司帳戶「填數」。
早前庭上證供顯示,被告陳鴻昌(卅二歲)曾向商人陳日華收取五百萬元,以就一項宣傳項目開設臨時實體店,李、張指摘被告隱瞞收下了巨款。被告就此解釋,他與李、張對分工早有共識,當中由被告負責店舖營銷,故認為無必要向二人交代該筆五百萬元款項。
被告續指,該項目早已協議,Subcrew三名股東參與聯絡名人及出席臨時實體店的活動後,就可從上述五百萬元中,各獲十萬元酬金。至一四年八月,被告考慮Subcrew已多年沒分花紅,加上張的生日臨近,被告遂安排先從Subcrew帳戶預支酬金給李及張,亦都「當係生日禮物」。這已填補從Subcrew預支的酬金。
案件編號:WKCC 79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