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樽徵費料每公升收一元

【本報訊】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昨開會討論玻璃樽徵費計劃。環保署助理署長林淑儀表示,會在明年年中之前落實徵費,以污染者自付的原則釐定水平,初步估計每公升容器徵費約一元,實際數字會在今年第四季提交附屬法例時交代,若登記供應商有安排回收,可以提交回收計劃讓當局審批,申請豁免徵費,計劃擬於二○一九年中全面實施。不過,有議員擔心回收玻璃的出路不足,恐最終還是棄回堆填區。

目前政府已委聘三個承辦商,收集和處理廢玻璃,希望首年可回收一萬五千公噸玻璃,三年內每年回收五萬公噸,相當於全港一半的廢玻璃。

環境局:製成建築原料

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擔心廢玻璃轉化為地磚或填料,沒太多出路,許智峯則批評政府政策對放置回收點的支援不足,如街上放置回收桶被指阻街,在私人屋苑延伸亦受限。朱凱廸亦關注政府如何鼓勵飲品生產商重用玻璃樽。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表示,現時正在探討廢玻璃的各種回收出路,例如將廢玻璃製成環保水泥,或打碎玻璃磨碎成為玻璃沙,都是需求很大的建築原料,不擔心出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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