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百蚊無得找!」相信不少乘客及的士司機均遇過類似情況。網上流傳一段短片,一名女乘客以五百元大鈔,繳付廿四元車資,引起的士司機不滿,雙方「開火」互罵;但更令人側目的到場警員,與司機對話時情緒激動,拒絕司機講法例的要求道:「唔好同我講法例!」並試圖教女乘客可投訴司機「揀客」,令不少網民質疑:「香港地唔講法律講咩啊?」「執法者唔講法律咁執咩法?」
網上Youtube最近上載一條長達三十七分鐘片段,鏡頭安裝在車上前方,未有拍攝到對罵過程,但對話全程有錄音。女乘客指自己無散紙需要付五百元大鈔,「五百蚊唔係錢呀……你咪有錢找,玩嘢!」但的士司機以無散紙為由拒絕,「你夠膽就走咗去」,雙方僵持不下,需要警方介入。
一名警員到達後,司機隨即「拋法例」指可以不收五百元大鈔,但警員未有回應,反指「你唔好同我講法例」,更指「你玩我就慢慢同你玩……我大把時間……你係咪一定要同我揸正講法律?」及後,警員向女乘客表示會登記她身份證,並指「你唔需要畀車資佢(司機)o架喇」,批准乘客「擇日再畀。」警員與司機隨即再就的士司機是否有權不找贖大鈔展開大爭論,警員甚至向女乘客教路可投訴司機「揀客」。數分鐘車程最終擾攘大半小時才結束。
根據運輸署指引,的士司機若未能為五百元或一千元面額港幣提供找贖,不屬違例,但司機應盡量滿足乘客的找贖要求。乘客隨身只攜有五百元面額紙幣時,應在乘坐的士前,查詢的士司機能否提供找贖。若司機獲乘客同意,可前往目的地以外地方找換零錢,乘客有責任支付行駛額外車程的的士費用。
警方表示七月十二日晚上七時二十分接獲一名三十七歲女子報案,指她在廣東道及太子道西交界與一名五十三歲男的士司機因車資找贖問題發生爭拗,警員接報到現場,經調查後列作交通投訴,交由西九龍總區交通部人員跟進。警察投訴科未有收到相關警員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