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醫保 議員倡行政費上限兩成

【本報訊】立法會《2018年稅務(修訂)(第4號)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完成自願醫保計劃審議,預計在十月底或十一月初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議員郭家麒將提出修正案,指目前保單的行政費佔三成七,非常高昂,要求限制行政費不要超過兩成,強調計劃屬政府津貼市民買保險,有必要確保公帑能夠用於市民的醫療服務。郭又指現時專科門診平均要輪候兩至三年,故建議計劃需包括五次專科門診服務。

食衞局:可藉行政措施處理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方毅稱,郭的修正案與稅務無關,認為行政費、覆蓋範圍超出了稅務條例草案的範圍,認為於條例草案處理並不合適。惟他補充,郭提出的修正案屬方向是與當局一致,可透過行政措施達致同樣目的,故不希望從立法途徑處理有關問題。

議員周浩鼎認為,自願醫保計劃辦事處不能將市民獲賠償多少的責任全數推給保險業監管局,強調辦事處需要與保監局密切溝通,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則需要行使權力,將異常的保單或保險公司於計劃中除名。

議員陳志全就關注計劃的領養釋義,指目前條例僅指「以香港法律所承認的任何方式而領養」,問及若海外同性伴侶涉及領養,其關係會否納入條例草案範圍內。律政司政府律師曾海鋒稱,香港目前無此情況的案例,若發生後亦將考慮公共政策、社會上領養觀念,目前未能就該情況給予確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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