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委會檢驗出多個校服樣本含有有害物質,隨時危害到一眾消費者健康,但本港缺乏有力和明確的條例作規管。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一直忽視有關物品的安全規例和標準,現只能參考內地和外國標準的做法「甚為落後」,加上缺乏規管而造成安全「大漏洞」!
立法會議員、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黃碧雲稱,香港法例對衣服布料的規管缺乏測試和標準,源於港府向來忽視有關問題,「校服出現有毒化合物的事已經說了數年,並非新鮮事,但一直無做立法跟進又無指標,變成絕大漏洞。內地都有標準,為何香港會沒有呢?」
黃又指,內地早於十多年前已制訂了《紡織品甲醛含量的限定》,其他國家亦有對甲醛含量作出標準規定,但香港的紡織品只受《消費品安全條例》所規範,規管過於空泛。她批評港府處事反應緩慢,「依家政府唔好話踢一踢郁一郁呀,係踢好多下先至郁。」她認為,港府現應先從速參考外國現行標準,再訂立屬於本港專用指標,以及考慮就有關指標規管推行至立法層面。
本身是醫生的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又指,本港現無法例就衣服物料含偶氮染料和甲醛作規管,而這些物質對兒童、嬰幼兒和孕婦會造成無法修補的深遠影響。他又指,若港府仍不立法,現行製造商即使再度出售有關物品亦「無佢哋符」。
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批評,校服中含可致癌染料是「匪夷所思」,認為此類物質對人體造成傷害,特別是小朋友。他又指,近年化學物質變化得很快,雖然外國就不同物質訂立標準,但香港或未及更新,致沒有相關法例規管,促政府應盡快為相關染料訂立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