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有毒嶺南鳳溪女生自危

不少國家及地區禁用可釋出致癌物有害芳香胺的偶氮染料,但香港至今未有相關法例規管,消費者委員會最新測試其中兩款校服,分別在連身裙布製腰帶及女生上衣綑邊布料發現有害芳香胺,兩者的「4-氨基偶氮苯」含量分別超出內地標準相關規定逾一倍及七倍;另外有八款校服驗出酸鹼值偏高的甲醛,有可能引起呼吸系統或皮膚不適。對於校服中含可致癌染料,有環保團體形容是「匪夷所思」,立法會議員亦批評政府反應慢,齊促政府應盡快為相關染料訂立規管。

兩款含可致癌有害芳香胺

消委會測試來自二十二間校服供應商的四十九款校服,其中兩款含可致癌的有害芳香胺,兩款校服樣本的酸鹼值超出內地相關標準,有可能會造成皮膚痕癢。

兩款校服含過量可致癌的有害芳香胺,分別是購自「成順發校服」的嶺南中學女生上衣,以及購自「心怡校服」的鳳溪第一中學連身裙。測試結果顯示,「心怡校服」該款連身裙配飾的布製格仔腰帶,檢出4-氨基偶氮苯,濃度為每千克四十一毫克。「成順發校服」的女生上衣,同樣於衫身三條灰色綑邊布料檢出含4-氨基偶氮苯,濃度為每千克一百七十三毫克。

4-氨基偶氮苯為檢測的廿四種有害芳香胺之一,兩個測出的數值較內地標準(每千克廿毫克或以下),分別超出逾一倍及七倍,但兩個樣本的主體布料,則未有檢出測試的廿四種有害的芳香胺。

消委會表示,多個國家和地區現時都有法例禁止在紡織品上使用能釋出有害芳香胺的偶氮染料,例如內地、歐洲及日本等,因染料可能會與汗水或酵素等物質產生還原反應,釋出有害芳香胺,或會透過皮膚滲入體內,有研究指該物質具致癌性。而透過洗滌不能清除衣物上有害芳香胺。

消委會籲穿新衣前先洗濯

測試亦發現八款樣本含甲醛,甲醛屬致癌物,吸入或接觸過量甲醛可令口腔、鼻或皮膚感到不適,八款樣本的甲醛濃度由每千克十二毫克至三十二毫克不等,消委會指,雖然此範圍符合內地標準每千克七十五毫克的規限,但使用者穿新衣前應先洗濯一次,可減少甲醛濃度及酸鹼值。

除甲醛外,檢測也發現有多達三十五款校服經紫外光燈照射時,呈螢光反應,逾七成樣本使用過螢光潔白劑,會增加皮膚容易敏感的人產生過敏反應。消委會指,螢光潔白劑不能以洗濯方式清除,惟現時國際上未有特定標準規限使用。消委會主席黃玉山指,香港現未有任何法例規管紡織品成分,政府應盡快制訂相關法例,學校亦應要求供應商提供相關資料。

海關稱已就有關測試跟進

對於有校服樣本檢出含致癌物質,海關表示《消費品安全條例》規定,一般在港供應的消費品包括校服須符合「一般安全規定」,相關製造商、進口商及供應商有責任確保品質達到合理的安全程度,當中包括符合標準檢定機構就該類別消費品所公布的合理安全標準。

海關早前已就消委會有關校服的測試報告作出跟進,並從市面試購校服作安全測試,初步發現一款校服上的深色綑邊布料含有可釋出有害芳香胺的偶氮染料,違反安全標準,而另一款校服的跟進工作則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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