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嫌賄賂及洗錢,去年十一月於美國紐約被捕,被控多項控罪,還押至今。根據美國法院文件顯示,辯方要求法庭禁制所有根據《海外情報監察法》(FISA)取得的證據呈堂,並要求美國政府公開FISA的程序及準則,惟被美國政府反對。
何志平的律師早前指,聯邦調查局探員不當搜查何志平的電腦及電話,要求禁止所有經FISA取得的證據呈堂,並要求美國政府公開FISA的程序,及經FISA獲得的有關證據內容。控方於前日(13日)提交法庭文件反對,指經FISA取得的有關資料是高機密級別,認為公開有關文件會危害美國國家安全,因有關資料包含涉及美國情報來源、收集方法等敏感及機密資訊。
控方同時指出,當局的搜證程序完全合法及符合FISA守則;被告無權要求控方公開有關的證據及程序,因為即使上述資料不向被告公開,法庭亦足以判斷當局的搜證程序是否合法。因此,控方認為法院不應禁制有關證據呈堂、不應公開證據的內容,同時不用召開聆訊。
何被捕後曾三度申請保釋被拒,早前再繞過原訟庭,直接提請上訴法院爭取保釋。早前的法庭文件顯示,上訴庭將於美國時間本月三十一日開庭審理,預料屆時將聽取控辯雙方理據,再決定是否駁回原訟庭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