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四年衝擊政府總部被判入獄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前曾就服刑期間疑在獄中被要求「剝光豬」蹲地等不公平對待,向懲教署投訴。他昨日透露懲教署已回覆兩宗投訴的調查結果,分別被分類為「無法證實」及「虛假」。他質疑有關方面以草率的方式處理投訴,已向懲教署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黃早前向懲教署作出投訴,包括投訴於壁屋懲教所遭到懲教職員不公平對待,以及於東頭懲教所在一間沒有閉路電視的房間內,被無故要求「剝光豬」蹲在地上抬頭回答問題。懲教署投訴委員會已告知他有關兩宗投訴均不成立,其後他就此多番追問,前日再收到懲教署回覆,清楚指出兩宗投訴「無法證實」及「虛假」。
他質疑,只要被投訴人、即懲教署職員聲稱事件沒有發生過,投訴委員會便會視作「投訴虛假」,形容匪夷所思,反映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問題存在,故認為需要獨立調查及成立處理監獄投訴的「監懲會」,否則會繼續讓投訴調查組以草率方式處理投訴。
懲教署回應指,該署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該署投訴調查組會就每宗投訴進行公平、公正及詳細調查。調查人員根據專業判斷,搜集各方資料,當中包括證人供詞、工作程序、環境證供,例如閉路電視的錄影等等,協助瞭解及調查有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