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網絡公共權力風險與烏合之眾流行

網絡社會是虛擬社會,網絡社會使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及其相互關係發生重大變化。公共權力中心和重心發生位移,網絡基於個人情感與信念,對公共權力及其主導的公共輿論進行解構與重組,影響了公共權力的權威性,並給公共權力的行使帶來巨大不可測的風險。公民權利被無限放大,在網絡產生烏合之眾、群眾社會和群氓社會。網絡公民參與的各種形式最後都歸於網絡公共輿論,並產生「無根之根」的政治與「泡沫政治」。

治理失靈 意識失控

公共權力的網絡治理轉型具有失靈的風險。公共權力作為治理的主體,面對虛擬的網絡治理客體,會產生「治理失靈」現象。如果說市場是看不見手的治理失靈,政府是看得見手的治理失靈,那麼在網絡社會則是看不見手的治理與看得見手的治理的雙重「失靈」。

公共權力主導的意識形態具有失控的風險。政治隱喻以讚揚、批判、諷刺、誇張、形象、生動的特質表現出來,更容易深入人心,傳播速度更快。如果任其極端發展,不但會衝擊主流價值觀和主流意識形態,而且還會撕裂社會,破壞社會穩定、政治穩定和經濟繁榮。細緻梳理各種主義的內涵、趨向、穩定因子、極端因素、合理內核,進行風險評估與預警,顯得尤為重要。

公共權力的支配與服從關係變成支配與反支配的關係。在現實社會,公民不服從是基於對憲法權威的忠誠。人們對權力的支配與服從也是基於規範的公共權力和對憲法和法律的遵守。在網絡虛擬社會,網民們失去了對憲法和法律的忠誠,憲法和法律的形式性、抽象性、一般性、規則性的約束,或者說對情感、信念、群體的忠誠代替了對憲法和法律的忠誠,抱團取暖代替了對公共權力的服從。

公共權力主導的輿論引發災難性的次生輿論。公共權力解決的輿論問題,又被社會輿論解構並引發多重輿論。社會輿論產生的問題要比公共權力解決的問題次數要多,有時候公共權力解決的一個問題又引發了更多的問題。公共權力沒有處理好個體公民權利的問題,會導致對個體公民權利問題之外的輿論產生。個體公民權利問題沒有解決好,次生輿論會從生態本身轉向政府和政治制度,使政府治理陷入危機,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受到嚴重質疑。

公共權力的主導性變成被動性。公共權力成了「輿論救火隊」,網絡輿論在哪裏出現了問題,公共權力就在哪裏出現。網絡輿論的突發性與聚集性讓公共權力防不勝防。由公共權力主導的善治目標、構建的良序社會、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藍圖架構都被個體性、群體性的個人情感信念、群體情感信念所解構與重組。

公民權利的擴張與喧囂。在網絡政治社會,公民權利的利用同樣發展、變異。公民的權利範圍不斷拓展,一直拓展到權利的邊界為止。公民的權利不斷被濫用。意見領袖與烏合之眾、群氓社會流行於網絡,互相喚醒、互相映襯、互相依托。意見領袖控制和支配烏合之眾、群氓的心智,斷言式、灌輸式的簡化語言使烏合之眾、群氓智商急劇降低,完全放棄了自己的獨立思考,呈現了一批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患者。

極端觀點 支配群眾

網絡社會的意見領袖或者網絡大V正是迎合了烏合之眾的心理,通過極端性的觀點支配着群眾,使群眾在失去現實心理依托的同時,迅速地找到網絡精神心理依托,臣服於意見領袖或者網絡大V,迷失自己的心智。網民們難以分清這些斷言具有多大的真實性和真理性,更缺少對斷言產生的具體機制的理解和掌握。他們通過社會熱點,迅速地以極端化的話語吸引民眾,使民眾放棄自我思考的能力。放棄自由,逃避自由的責任,構成意見領袖或網絡大V思想極權化的心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