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虛假聲明提取強積金 技工候懲

【本報訊】男安裝技工聲稱遭中介公司誘騙借款後,需繳付借款額約三分之一作手續費,他無力還款下決定一借再借以「債冚債」,最終欠下百多萬元,為應付債項,他訛稱將永久離港,藉此取回逾廿四萬六千元強積金,事後被控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認罪,裁判官得悉他一再陷入借款騙局後,質疑被告「有正常智商?」最終准被告保釋至下月一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辯方求情指,四十八歲已婚被告郭錦輝,最初向中介公司借款十五萬元,後來經另一間中介公司游說下,再抵押居屋住所借款八十萬元,其中廿五萬元用作中介的行政費和手續費。裁判官聞言質疑:「咁都覺得冇問題?佢有正常智商?」辯方指被告智商正常,只是後來才知受騙,遂再向第三間中介公司借錢還債,最終無力還款才向強積金「打主意」,被告現已破產,並賣出所住居屋。

被告被控在一五年十月十五日向民政事務處訛稱將於同年底永久離港,藉此取回強積金。惟入境紀錄顯示,被告於同年七月至翌年六月仍不時出入本港,而揭發事件。

另四男女涉同類案待判

此外,另有三男一女亦因訛稱永久離港欲取回強積金,而各被控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該四名被告昨日則在西九龍法院認罪,案情指四人涉及違法取回的強積金由五萬四千元至廿四萬元不等。被告分別是任音響技術員廿九歲女子曾德秀,准保釋至本月卅一日判刑;另外三名男被告分別是五十九歲園丁潘有誠、卅八歲無業陳俊榮、卅一歲侍應邱兆鴻,該三男准保釋至八月二日判刑。

案件編號:KCCC 2092、WKCC 3070-307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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