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無視《罪行受害者約章》 違14天內回覆服務承諾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去年六月,涉刑恐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事發至今逾一年,律政司仍未提出檢控,東方及被恐嚇記者曾八次去信律政司質詢,但律政司一直卸責,每次都是虛答回應。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昨就有關《罪行受害者約章》提出書面質詢,問及律政司過去兩年接獲記者作為案件受害人查詢進度及宗數,同時未有在服務承諾時間即十四個工作天內,作出回覆的宗數。律政司回覆自揭以上資料均沒有存檔,議員及學者怒轟律政司「講一套、做一套」,「不能接受、態度推搪」,又質疑根本未有盡力維護記者的人身安全。

律政司回覆指,並無就記者作為受害人查詢案件進度的數目,或就有關查詢延遲回覆的數目,備存資料,又聲稱律政司重視針對新聞從業員的涉嫌違法行為,並會確保適時作出檢控決定。

何啟明批評,律政司的回覆雖稱重視針對新聞從業員的涉嫌違法行為,卻無就記者作為受害人查詢案件進度的數目,或有關查詢延遲回覆的數目,備存資料,他形容此舉完全是「前言不對後語」,質疑律政司這些事情都沒有處理好,如此推搪的態度,市民對此不能接受。

被質疑不想告訴別人未能履行承諾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律政司自揭沒有存檔是不可能,「除非丟咗啲信啦,如果唔係搵信都搵到啦」,他質疑,律政司是否不想告訴別人未能履行服務承諾,有關做法令人感到憤怒。

陳又認為,律政司一方面聲稱重視針對新聞從業員的涉嫌違法行為,但另一方面沒有備存記者作為受害人查詢案件進度的資料,批評律政司「雙重標準」,未能在維護記者的人身安全上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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