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退休年齡擬延至70歲

【本報訊】政府就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法定退休年齡諮詢立法會,其中建議將終審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及原訟法庭法官的法定退休年齡,由現時的六十五歲延長至七十歲,再加上可以酌情延長任期年期,終審法院法官最高退休年齡將由七十一歲提高至七十六歲;有學者質疑有關建議合理性。

學者質疑合理性

根據最新立法會文件,政府認為司法機構建議合理,有助維持不同級別法院的人手,可以確保運作效率及成效,而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級別法院持續招聘困難,延長退休年齡至七十歲,可以挽留經驗豐富的資深法官,並可吸引私人法律執業者加入。

司法機構除建議將部分級別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員退休年齡延長,亦建議為終審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和原訟法庭法官新設六十歲法定酌情提早退休年齡,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決定是否批准。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出,現時政府研究將公務員的退休年齡延至六十五歲,但現時司法機構的建議比公務員多出五歲,認為政府應該要提出理據,才能令市民信服今次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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