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說︰「以湯止沸,沸乃不止,誠知其本,即去火而已矣。」保安局日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入境條例》,並聲稱推出七項措施,以確保酷刑聲請審核程序不會被無理拖延或阻礙,表面上招數多多,實際上只是小修小補,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平情而論,局方建議修例的涵蓋範圍不可謂不廣泛,例如將提交酷刑聲請表格的期限,由現時二十八天之內縮減至十四天,同時取消以行政措施提供額外二十一天寬限予聲請人的做法;而在提交文件證據方面,局方計劃加入條文,要求聲請人一次過遞交所有文件或列出清單,解釋文件與聲請的關係。此外,當局在聲請個案審核會面、提出上訴以至要求重開個案等方面,均作出更細緻及嚴格的規定。
眾所周知,假難民問題之所以積重難返,除了聲請制度千瘡百孔,本港司法制度遭到濫用,亦是問題癥結所在。現時大約九成酷刑聲請者提出上訴,正是因為假難民看穿司法程序曠日持久,拖個十年八載實屬等閒,期間一張「行街紙」在手,不啻獲取在港打家劫舍、作奸犯科的「通行證」。相比之下,當局上述建議只能將整個流程縮短幾個星期,根本不成比例,說當局所謂的「辣招」小打小鬧,並非無的放矢。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談到假難民濫用本港司法制度,「假難民之父」一類政客以及所謂「人權捍衞者」助紂為虐,充當「帶路黨」固然難辭其咎,部分法官「慈悲為懷」,假難民跟港府打官司,「割地賠款」禮送對方「衣錦還鄉」,更讓假難民有可乘之機,當局一味在簡化行政措施上做文章,顯然無法解決問題。
無可否認,隨着近年港府加快處理假難民聲請程序,入境處完成的審核宗數出現顯著增幅,積壓個案亦有所下降,然而加快甄別程序、清理積壓個案是一回事,如何加快遣返滯港假難民卻是另一回事。入境處近年積極打擊黑工,又以包機形式遣返假難民,取得的成績不容抹殺,問題是,假難民源源不絕湧入,深水埗通州街天橋底「南亞村」、附近的「南亞七街」、新界元朗以至中環蘭桂坊「人間妖域」……香港已被南亞幫徹底攻陷,任憑入境處如何積極進取,終究也是獨木難支。
特別是通州街天橋底「南亞村」,南亞假難民廣建木板屋,甚至發展到黑幫光天化日下公然「燒黃紙、斬雞頭」招收南亞門生,食環署、路政署、地政總署、康文署、民政事務總署乃至社會福利署等六大衙門視而不見,見而不理,令該區淪為「六不管」的罪惡淵藪。當局的所謂七大辣招,能改變港府部門胡混度日、互相扯皮的官僚作風嗎?
正如本報一再指出,要從源頭解決假難民問題,港府必須退出國際難民公約,以及重設禁閉式難民營,杜絕假難民來港誘因。當高舉「自由、平等、博愛」大旗的歐洲也在非洲「拉閘」,將經濟難民拒之門外,港府還有甚麼藉口效婦人之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