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十八歲老翁於二○一五年底到仁濟醫院接受小腸氣手術後兩度嘔吐,院方為他插胃喉排出多餘胃液,但老翁因感到不舒服而自行拔去胃喉,又拒絕再插喉,結果約三小時後因嘔吐物「落錯膈」進入氣管而不治。死因庭經研訊後,死因裁判官雖認為從法律觀點上應裁定死者「死於意外」,但三男二女陪審團昨以四比一大比數裁定老翁「死於不幸」。
陪審團的裁決指,死者鄧克章於一五年十二月廿二日清晨約六時,在仁濟醫院因氣管吸入胃液致死,裁定他死於不幸。陪審團並建議醫管局檢討高危病人自行拔除胃喉的通報機制,以及加強前線醫護的相關培訓及制訂指引。
研訊證供指,護士臨床判斷死者情況穩定,故未有把死者自行拔喉之事向醫生通報。死者兒子鄧斌全早前質疑醫護涉人為疏忽,兒子昨日則沒有到庭聽取裁決。
裁判官昨引導陪審團商議裁決時指出,死者自行拔胃喉後又拒絕再插喉,這情況非醫療程序可預計之事,認為從法律觀點上應裁定「死於意外」,但交陪審團決定是否採納。裁判官又指,若陪審團認為本案牽涉人為因素(包括人為疏忽),導致意料之外的死亡,可裁定「死於不幸」。
案件編號:CCDI 15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