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物有聲:救救孩子 唯一一途

法庭日前就十歲女童林林被虐待案判刑,林林母親三項控罪罪成,其中疏忽照顧兒童罪被判監九年半,另外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分別判監三年半及五年九個月,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合共判監十五年三個月。林林父親則因妨礙司法公正判監四年六個月。法官指疏忽照顧兒童罪目前最高刑罰為十年監禁,根本不足以反映此案嚴重性,認為有需要檢討。

事實上,近年虐兒個案時有發生,今年初屯門五歲女童「臨臨」被虐致死,震驚社會。特首林鄭月娥事後公開表示要求勞福局與教育局就幼兒被虐殺慘劇研究完善機制。可惜,懷疑虐兒事件還是陸續有來,有特殊學校院舍職員涉嫌將自閉症男童撼頭埋牆,亦有家長以電線打仔,反映政府實在有必要在保護兒童方面加倍努力,以免繼續有兒童受到傷害。

有聲音指減少虐兒應由加強社會教育做起,因為有調查顯示,在元朗、屯門、葵青及觀塘等低收入家庭、內地來港新移民家庭聚集的地區,虐兒個案發生比例較高,林林案中女被告就是居於劏房的新移民。然而,香港與內地在教育兒童方法上縱有文化差異,但將子女餓至「皮包骨」、打至慘成植物人,怎麼說也只是透過凌虐缺乏還擊之力的弱小孩童,藉以宣洩獸性一面。任何正常成年人都知道不該如此,實在沒必要再三教育了。

沒錯,居住環境差、經濟環境欠佳,會間接引發成年人諸般不滿與心情煩躁,然而這絕不是虐兒理由,既然港府無力解決房屋問題與改善基層生活,加強社工服務又只流於齋噏,要有效保障兒童,提高疏忽照顧兒童罪最高刑罰,向社會發出清晰信號,變成唯一一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