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民陣煽非法集結害市民

民陣早前申請七一遊行以銅鑼灣東角道為起點,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要求遊行從維園中央草坪出發,民陣上訴亦被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駁回。民陣明目張膽地蔑視法律,私底下與其他參加遊行的團體於銅鑼灣與灣仔定出至少十個集合點,藉「打游擊」的方式聚集群眾於中途加入遊行。

民陣反對於維園中央草坪出發根本毫無理據:一是按先到先得的規則,其他團體早已租借了維園球場,自然不可能再為民陣霸佔。二是警方按慣例安排遊行於維園中央草坪出發亦是合情合理,上年遊行同樣於中央草坪出發,民陣怎能無理取鬧?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警方是次安排的遊行起點,目的是確保公眾安全及維持公共秩序,民陣鼓吹參與者「打游擊」,完全忽視參與者的人身安全,煽動其參與非法聚集,不僅參與者有機會因違法而須負上刑責,倘若發生混亂,更可能對參加者以及其他公眾構成危險。

現時反對派難以發動大批群眾遊行,又因為害怕讓市民看到七一遊行逐漸無人問津,故刻意玩花招,企圖挑起衝突,故意鬧大事件,以圖渾水摸魚。民陣罔顧參與者以及示威場地附近市民、商戶的人身安全,一旦發生事故,他們就必須承擔責任。民陣聲稱要「守護香港」,但他們的莽撞言行卻是毀壞香港。

市民對這些反民意的政治騷已看得透徹,且十分反感,民陣即使試圖將責任歸咎在政府身上,亦無法得到廣大市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