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建制派不時關注外籍法官的委任制度,質疑外籍法官在審案有偏頗,建議在法官任命時進行政治審查。而前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邵善波近日亦指終審法院本質上是政治法庭,在行使職能時、終審法院法官在適用和解釋法律時,以及在終審法院法官的選任基本要求上,無可避免會牽涉政治判斷,法官應經過政治審核,包括立法會審議過程中的「干預及反對」。
事實上,澳門已修訂《司法組織綱要法》,凡處理涉及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案件,只允許中國籍法官審理,有關修訂主要是考慮國防安全及國家機密等國家利益。
香港律師會昨發聲明不點名反駁,指選用司法人員過程中,任何引入政治或意識形態進行篩選的意圖均不恰當和錯誤,強調司法和專業才能是選用法官唯一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