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胎死婦亡事故 專家指或可避免 院方被質疑未及時轉用抗生素

【本報訊】懷孕廿三周婦人因胎動減少向瑪嘉烈醫院求診,惟院方未及時發現她已穿羊水,最終胎死腹中,她也因大腸桿菌入血死亡,死因研訊昨續審。專家證人認為,本案關鍵是院方為死者施行胎盤取出手術時,尚未給予能有效打倒她體內大腸桿菌的抗生素,若院方及時「對症下藥」才做手術,死者或能逃過一劫。裁判官今日會引導陪審團商議裁決。

病情無改善 隔20小時始轉藥

專家證人、廣華婦產科顧問醫生梁永昌供稱,死者王詠欣(終年卅一歲)於一五年十一月廿二日羊水已穿、胎兒已死後,已開始出現敗血症症狀,院方先後處方兩種抗生素,其後始知皆對涉案大腸桿菌無效。院方當時見病情未有好轉,早於同日晚上七時已考慮轉用另一種抗生素「奧美丁(Augmentin)」,但直至胎盤取出手術完成後的翌日下午三時才正式轉用,其後確認「奧美丁」能有效對抗死者體內大腸桿菌。

梁認為若該手術成功清除發炎源頭,加上有合適的抗生素保護,死者很大機會康復。梁指院方遲給合適抗生素,就像「雖有武器可以對付班賊,但班賊愈來愈多,你都未必對付得到。」若孕婦出現敗血性休克並令器官衰竭,死亡率可高達六成。

梁又認為,血庫、婦產科的溝通有進步空間,令手術可以更早做,但亦未必可扭轉今次不幸情況。陪審團質疑,為何死者因胎動減少而入院,院方卻從沒婦科檢查,做法很「化學」。梁指資料顯示事發前胎兒曾「郁多番」。

代表家屬的律師結案陳詞指,死者本來相信公營醫院,才會往瑪嘉烈醫院求醫,但今次悲劇發生卻與院方多番失誤有關,質疑「院方即使清除感染源頭或其他方面做足,但係咪做得太遲呢?」

裁判官反駁「死於自然」說法

代表醫管局的律師陳詞時,建議陪審團裁定死者「死於自然」,指醫生的臨床判斷很難被質疑,證供顯示死者於入院前或已感染有可能令她致命的大腸桿菌,認為「縱使醫療介入遲咗、錯誤,都屬死於自然」,除非因醫療出錯導致死者因另外傷害致死。死因裁判官質疑:「即使醫院有錯有延誤,但要死都要死?」律師則引案例支持己方說法。

案件編號:CCDI 7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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