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料活不過20歲

十歲女童「林林」遭虐待至「皮包骨」慘變成植物人,其新移民生母王榮汶及王的丈夫凌耀忠,分別被裁定疏忽照顧兒童及妨礙司法公正等三項罪成。法庭昨聽取林林最新的醫療報告,醫生估計她活不過二十歲,且她現時身體非常脆弱,平常如感冒及病毒感染都可能隨時奪走她的生命。法官強調本案嚴重程度無異於殘酷對待兒童罪,他在聽取兩被告的求情陳詞後須補充判詞,因此將原定昨日判刑押後至今日早上宣判。

報告指腦部損害永久性不可逆轉

根據控方呈上由明愛醫院醫生於本月廿六日撰寫的最新醫療報告指,林林自一六年六月起便在該院長期留醫,需長期臥床,完全依靠胃管餵食。林林於今年三月感染肺炎,治愈後需靠呼吸器供氧才可自行呼吸,但若再次感染肺炎,她的呼吸功能會進一步惡化。此外,林林現時每隔一至兩個月會抽搐發作,需靠服食抗癲癇藥控制。

報告續指出,林林的腦部損害屬永久性兼不可逆轉,她出現腦軟化及腦組織流失情況,其腦神經日後復原機會極微;林林患有四肢痙攣型腦性麻痹及智力障礙,對外界刺激只有有限度的知覺和反應。至於壽命,醫生根據臨床經驗推算她較正常人的壽命短,與她有同類情況的兒童多數活不過二十歲,由於她的身體狀況相當脆弱,只要患上感冒及病毒感染等常見疾病都足以致命。

校方發現瘀傷 女被告替林林退學

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昨透過律師求情時,堅稱林林餓成這樣子是王疏忽但非故意,連醫生經詳細檢查亦不能確定林林身上傷勢是遭人蓄意毆打造成,故實在沒證據指王有虐待女兒。不過,法官薛偉成反駁指,X光顯示林林有已康復的骨折痕迹,顯示可能曾遭人虐打,老師亦曾在林林身上發現瘀傷,王被查問便索性替林林退學。

法官斥王身為母親,有責任將女兒照顧妥當,究竟是疏忽還是蓄意令林林餓成這樣,罪責上分別不大。法官強調林林被藏在家至少兩個月,遍體鱗傷的她應感到很辛苦、很痛,「我想像唔到一個母親見到自己嘅仔女咁樣受苦,可以無動於衷乜都唔做」。

法官駁斥男被告「良心發現」說法

就妨礙司法公正罪方面,律師指王虛報林林來港的時間,根本是無成功機會,因她始終要承擔疏忽照顧女兒、沒即時帶她求醫之責。但法官說:「唔係吖佢好成功喎!呃到全部人,連警察同佢落完口供都有安慰佢……社工仲以為佢擔心林林所以情緒低落,但其實佢係擔心緊自己。」

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的代表律師則指,明顯王的性格較凌強,亦喜歡操控人。凌是受她指使威脅才同流合污,而且凌亦擔心若王被捕,其餘子女沒人照顧,然而凌甫看見林林的傷勢照片發現情況如此嚴重,便「良心發現」將事和盤托出。

不過,法官認為是因警方掌握的資料愈來愈多,凌發現不能再圓謊才放棄,「林林送院時就嚟死要搶救,一直昏迷,嗰時男被告會唔知道個女情況嚴重咩?」法官亦不接納凌因擔心孩子沒人照顧才犯案之說:「佢(凌)一向都無關心過啲仔女、無照顧過佢哋……況且女被告要挾傷害自己同啲仔女,佢唔係應該唔想啲仔女再同女被告一齊住咩?」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