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龕位供不應求 團體籲多管齊下

針對骨灰龕一位難求,食環署擬就新公眾龕位編配,設廿年使用期限,有關注團體支持相關建議,惟預計二○四七年後才能見龕位流轉的成效,故提倡署方實施多種措施,達致龕位可持續發展。

「始終往生嘅人有增無減,但土地有限,不過政府唔好淨係設年限呢個『懲罰措施』,佢係有責任提供足夠龕位,家陣都只係追落後!」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指,為解決龕位供不應求的問題,署方應在增加公眾龕位數目的大前提下「多管齊下」,例如採取一個骨灰龕位存放數個骨灰甕、推廣綠色殯葬等方法,令龕位使用更靈活及得到持續發展。

食署擬設20年使用期限

新一輪公眾骨灰龕抽籤最快今年底進行,將推出屯門曾咀二萬個、灣仔黃泥涌八百五十五個新龕位,食環署有意增設使用期限,即骨灰放置滿二十年需繳費續期,之後每十年再續,而無人續期的先人骨灰可能被撒到紀念花園或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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