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公眾地方打鬥 拳王拒簽保守行為

【本報訊】前香港拳王、有「風之子」之稱的杜恒霖,早前疑因泊車問題與一名六旬漢爭執,最後二人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提堂。控方同意讓兩名被告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不留案底,惟杜堅稱自己無打人,拒絕簽保,由於杜不認罪,法庭將他的案件定於七月廿五日審理,杜續准以五百元保釋候審;至於同意簽保守行為的六旬漢,法庭下令他以一千元自簽守行為一年,並需付五百元堂費。

駕車響號爭執推撞

報稱企業顧問的首被告杜恒霖(卅二歲)與報稱售貨員的次被告譚華培(六十一歲),同被控於今年四月十四日,在將軍澳新都城第一期的公眾地方外參與非法打鬥。

根據譚所承認的案情指,事發晚約十時許,杜將私家車泊於新都城的停車場內,一條單程路上等候乘客。譚是後面車的司機,見狀遂響號催促,兩人一度下車口角,隨後分別駕車駛離現場。惟數分鐘後兩車再在停車場另一位置相遇,杜再將車停在單程線及下車,譚見狀也下車理論,有目擊者見到杜以心口撞向譚,譚則出手推杜,杜則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杜保持緘默,譚則認有出手推杜,杜及譚其後送院,檢驗後杜有脊骨觸痛,譚則在左胸及左手肘有觸痛。

案件編號:KTCC 95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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